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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山区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2023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干部作风建设,持续营造文明过节、廉洁过节的浓厚氛围,现将万山区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铜仁市万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陈曾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娱乐活动的问题。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原万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队长陈曾,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KTV娱乐安排,2021年11月,陈曾受到党纪处分。2023年2月,陈曾再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KTV娱乐安排,2023年8月,陈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铜仁市万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杨政喜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2022年,杨政喜在任铜仁市万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期间,在办理丧事中,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2500元,2023年8月,杨政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铜仁市万山区丹都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张松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娱乐活动的问题。2022年8月,万山区丹都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站工作人员张松,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足浴服务,2023年8月,张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铜仁市万山区黄道乡丹阳村党支部书记张洪群,原村委会主任刘泽福,原驻村第一书记龙皓鑫违规公款旅游的问题。2021年6月,万山区黄道乡丹阳村党支部书记张洪群,时任丹阳村村委会主任刘泽福,时任丹阳村驻村第一书记龙皓鑫,借组织丹阳村党员到石阡县困牛山红军战斗遗址开展“7·1”党性教育活动之机,到石阡县仙人街旅游景区公款旅游,2023年9月,张洪群、刘泽福、龙皓鑫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件反映出,在正风肃纪和反腐败高压态势下,有的党员干部仍然不知敬畏、不知收敛,甚至顶风违纪。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不断提升党性修养,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中秋、国庆时间节点,迅速行动起来,强化监督执纪,持续净化风气。要紧盯“节日病”,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借操办婚丧喜庆之机敛财、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多发易发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对“节日病”彻查严处,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