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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时间:2020年04月30日 来源:党风室 作者:佚名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谢桥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区委各部办委局,区国家机关各部门,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五一”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传递纪律红线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万山区供销合作联社正科级干部谭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5年下半年至20185月,谭军长期使用管理服务对象工程承建商吴××的一辆大众途观越野车。期间,车辆保险费人民币12490.28元系吴××支付。谭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0229日谭军受到政务撤职处分,2020327日谭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上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的发生,可以看出仍然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不知敬畏、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五一”劳动节将至,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扎实开展好节前教育提醒工作,做到抓早抓小。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岗位,认真谋划部署,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聚焦关键部位、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开展节假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处置,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并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进作风建设不断深入。

 

   

 

中共铜仁市万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铜仁市万山区监察委员会

                        202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