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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党内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21年10月29日 来源:万山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区纪委区监委在机关网站、“万山清风”微信公众号开设“曝光台”栏目,对违规违纪违法、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为督促和激励各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本期将2起万山区党内问责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铜仁市万山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润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严雷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2年,司法机关在办理谢×云等人故意伤害他人重伤案期间,谢×云之父谢×喜向茶店派出所提交一份谢×云无违法乱纪行为的证明材料,时任茶店派出所所长严雷没有认真核实的情况下,就在该证明上签署情况属实的意见,并加盖茶店派出所公章,导致谢×云在有存在多起案底的情况下被判处缓刑。严雷身为党员干部,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2021年6月24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铜仁市公安局万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公路巡逻中队中队长张俊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0年,张俊在原县级铜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期间,先后主办了杨×甲、杨×乙、陈×丙三件交通肇事案,公安机关对其三人刑事立案侦查。在嫌疑人赔偿被害人家属后,张俊未继续侦办,直至2012年调入万山区工作后,仍未办理移交手续,导致三起案件长期未结,杨×甲、杨×乙、陈×丙三人也一直未被追究法律责任。张俊同志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不负责任,侦办案件久拖未结,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9月26日,张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2起典型案例,虽然情形各异,但都背离权责统一要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充分暴露部分党组织存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实不到位,党员领导干部存在岗位责任虚化弱化,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从严带班子、管干部、抓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作为、不担当、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为推进“转型之城.美丽万山”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铜仁市万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铜仁市万山区监察委员会

2021年10月29日